【疫苗接种公告】汉中脑安康复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正式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
广大群众朋友们,汉中脑安康复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11月12日起正式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医院地址:汉台区益州路99号(秦巴大厦)
咨询电话:0916-8818858
注意事项
(1)3-11岁儿童属于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陪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其中3-8岁儿童需由监护人签订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8岁以上需儿童和监护人同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2)3-6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发生冲突时,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4)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携带本人和儿童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5)儿童在接种当天应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在接种现场时,监护人要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
接种时,监护人要全程陪护,并注意保持人与人间隔一米线的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接种当天,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禁忌症
3-11岁儿童接种禁忌症同18岁及以上成人。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主要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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