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汉中市职工医保待遇—门诊慢特病篇
初次申办或既往已办理但病情发生变化、有新增病种的基本医保患者,向定点鉴定医疗机构提供近两年来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原件)、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无近期住院病历的,可提供近两年来两次以上门诊病历、门诊检查化验报告单及需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汉中市中心医院、汉中市3201医院、汉中市人民医院、汉中市中医医院、汉中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汉中市精神病医院、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
慢特病病种名称、鉴定标准、支付标准、复检时间执行全省统一要求。原则上执行“随时申报、限时办理、次月享受”,按比例分病种限额管理。参保患者通过认定备案后,于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复检时限为两年。
来源:汉台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24 16:20
넶0